<%= Cls_WebName %>
个人服务 | 企业服务 | 中介机构 | 培训院校 | 委托招聘
首页 求职频道 招聘频道 视频招聘 兼职信息 中介机构 高级人才 培训院校 猎头服务 人才测评 HRM资讯
当前位置:厦门高级人才网 > 人事要闻 > 正文
台湾人才大陆就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时间:2008年4月27日 作者:
      从日前在厦门人才市场举办的“第三届台湾地区人才暨大学毕业生大陆就业洽谈会”上了解到,来大陆就业、创业的台湾地区专业人才和大学毕业生可以享受到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在洽谈会上,厦门市地税局外税分局专门设立了“税收政策直通车”,为参加洽谈会的
台湾地区专业人才和大学毕业生提供税收政策咨询服务。

        厦门市地税局外税分局办公室副主任吴冀翔说,按现行政策,台湾地区人员参照外籍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每月4800元的费用扣除额,月工资薪金收入超过4800元才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标准比国内人员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高出了2800元,体现了对台湾地区人员的税收照顾。

        此外,台湾地区人员缴纳个税还可以享受到一些优惠政策。吴冀翔说,厦门市对台湾地区留学生取得的生活津贴和奖学金收入不予征税;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和搬迁费收入,如能提供当期合法有效凭证,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可以免税;台湾地区个人在厦门受雇,其符合条件的探亲费支出和境内、外出差补贴可以免税。

        据统计,在厦门工作的台湾地区人员已超过3000人,去年缴纳了4844万元的个人所得税。

来源:厦门高级人才网 | 关闭

关于我们 | 招聘流程 | 服务价格 | 付款方式 | 联系我们 | 友情连接
Copyright(C) 2005 - 2010 厦门高级人才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厦门高级人才网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92-5335759 传 真:0592-5048676
未经 厦门高级人才网 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